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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共照明推广应用LED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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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网友评论: 0

摘要: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福建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全省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电)50%以上,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万吨,带动全省LED产业当年新增产值500亿元以上。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福建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全省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电)50%以上,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万吨,带动全省LED产业当年新增产值500亿元以上。

根据通知,2013年底前,云霄县、连城县、城厢区等3个县(区)完成对本县(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2014年底前,全省市区至少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完成对本县(市、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对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示范县(市、区),由省财政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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