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ED光源安全要求:UL Subject 8750
摘要: 美国市场对于半导体照明产品的安全要求主要体现在LED模块、控制模块、电源、灯具及相关配件上。其中,UL Subject 8750为LED模块、控制模块、电源提出了详细的安全要求,此外,电源安全还可参照UL 1310、UL1012或UL 60950-1中的相应规定。
5. LED 电源
这部分主要对LED电源的一些要求进行了补充规定。
(1) 通用要求
电源必须在其额定的输入与输出范围内操作。没有一体式外壳的电源必须被符合最终产品电气绝缘外壳标准要求的外壳所包覆。电源可以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电源输出可以标示为“输出类型:隔离式”、“输出类型:直接”和“输出类型:2类”。
(2) 电源外壳
作为电源外壳的聚合物材料应该符合本规范“机械结构”下有关聚合物材料的要求,同时还需要满足下表要求(见表3.3):
(3) 电源
电源应符合UL 1310、UL 60950或UL 1012中的相应要求,然后根据本规范进行补充性的评估。标示为“室内使用”的插墙式或通过电源线连接的电源,只能适用于可携式灯具设备;标示为“仅信息设备使用”的插墙式或通过电源线连接的电源,只能适用于信息设备的灯具设备。LED光源连接到标示为“2类”的插墙式或通过电源线连接电源的零件,不需要被包含在电气外壳内。
在永久性连接到电路分支方面:
连接到符合UL 60950安全超低电压或超低电压输出要求电源的LED模块与控制电路,如果该电源超过火灾危险限制时,必须要连接到“1类”的电路的二次线路端。
连接到符合UL 60950安全要求电源的LED模块与控制电路,如果该电源有二次线路而且是限制功率的电源时,必须要连接到符合“2类”电路要求的线路。
以污染环境等级2评估的电源供应器,只能适用于室内或是干燥环境下操作的灯具;但如果以绝缘涂布材料或是其他模铸材料完全包覆时,或者安装在NEMA类别为3、3S 或4X的外壳内时,可以适用于室外或是在潮湿或是泡水环境下操作的灯具。
以污染环境等级3评估的电源供应器,安装在NEMA类别为3R的外壳或可以满足终端产品泡水环境要求的外壳内时,可以适用于室外或是泡水环境下操作的灯具。
(4) 变压器
符合下列标准要求之一的变压器,只需要再针对本指南所列的额外适用补充要求评估即可:
UL 5085-1《低压变压器标准—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及UL 5085-3《低压变压器标准—第3部分:2类及3类变压器》;
UL 1411《无线、声频与电视类家用设备的变压器标准》;
UL 5085-2《低压变压器标准—第2部分:通用变压器》;或
UL 1561《干燥型通用及功率型变压器标准》
此外,变压器必须在额定输入与输出条件下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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