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IQC/IPQC/OQC检验程序与方法
上传人:未知 上传时间: 2009-01-24 浏览次数: 135 |
二、过程检验(IPQC)
1、PQC的检验范围包括:
a、产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质。
b、人员:操作员工艺执行品质,设备操作技能差。
c、设备:设备运行状态,负荷程度。
d、工艺、技术:工艺是否合理,技术是否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e、环境:环境是否适宜产品生产需要。
2、工序产品检验:对产品的检验,检验方式有较大差异和灵活性,可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和产品特性,检验方式更灵活。
质检员全检:适用于关键工序转序时,多品种小批量,有致命缺陷专案的工序产品。工作量较大,合格的即准许转序或入库,不合格则责成操作员工立即返工或返维。
质检员抽检:适用于工序产品在一般工序转序时,大批量,单件价值低,无致命缺陷的工序产品。
员工自检:操作员对自己加工的产品先实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发出至下道工序。可提高产品流转合格率和减轻质检员工作量,不易管理控制,时有突发异常现象。
员工互检: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对上道员工的产品进行检验,可以不予接收上道工序的不良品,相互监督,有利于调动积极性,但也会引起包庇、吵执等造成品质异常现象。
多种方式的结合:有机结合各种检验方案,取长补短,杜绝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但检验成本较高。
3、工序品质检验:对人员、设备工艺技术环境等的检验。
Outgoing Quality Control, OQC (出货品质管制)
供应商在产品出货时,必须按照双方合约或订单议定的标准,实施出货检验。OQC即是产品出货前的品质管制,主要针对出货品的包装状态、防撞材料、产品识别/ 安全标示、配件(Accessory Kits)、使用手册/ 保证书、附加软体光盘、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外箱标签等,做一全面性的查核,以确保客户收货时和约定内容符合一致。
经由OQC后所发现之不合格品的处理,端看不合格状况的不同,而可能回到制程前段或是半成品阶段进行重工或修理,之要再通过OQC被检测一次。若产品发生无法重工或修理的品质缺失,就会被直接报废,算入生产耗损的成本项目内;或被降级(降低品级,Down Grade)处理,销售给品质要求较低的客层。
有些厂商的出货品管,会对准备出货的产品再进行一次品质管制的抽检活动,则此一阶段的品检着重是抽样检查,而跟FQC阶段的全部检查有所不同。当然,对高单价或高品级的产品,在OQC阶段对产品的整体状况(主体产品本身、配件、使用手册& 保证奢书、标示标签、包装等)再次进行全检(100% 全数检验)亦有其必要性。
三、成品出厂检验(OQC)
成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才能达到产品出厂零缺陷客户满意零投诉的目标。
检验项目包括:
a、成品包装检验:包装是否牢固,是否符合运输要求等。
b、成品标识检验:如商标批号是否正确。
c、成品外观检验:外观是否被损、开裂、划伤等。
d、成品功能性能检验。
批量合格则放行,不合格应及时返工或返修,直至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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