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商闻“噩耗”喊冤!“已拆封”为何不可做拒退理由?
摘要: 1月22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消费网购退货过程中,商家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做了明确规定,自2015年3月15日起将施行。
1月22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消费网购退货过程中,商家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做了明确规定,自2015年3月15日起将施行。
其中,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等为由拒绝退货被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目前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退货政策规定得则较笼统,“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品完好”等问题上标准各不相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此进行了规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被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有: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对于商家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指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买家点赞 卖家喊冤
淘宝经营灯饰灯泡的淘宝店主刘瑞表示,新规出台后担心网店生意更难做。“灯饰类产品对包装及运输有求较高,而有些客户拆封后仅仅因为不喜欢就会寄回退货。”他表示,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黄建华表示,现在对什么样的商品能无理由退货,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往往标准不一,一些商家还无限扩大不能退货商品的范围。
工商将在指引文件中对哪些商品能退,哪些商品不能退,给经营者消费者一个具体的操作细则。比如服装没有了吊牌,电器缺了说明书,这些关键性配件是和商品主体本身不可分割的,容易导致无法再使用,如果丢失了就不能无理由退货了。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