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支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的通知
摘要: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根据《陕西省省级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4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先、市场竞争力突出的太阳能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晶硅及切片、多晶硅铸锭及切片、光伏组件的重大产业化和技术改进项目。
(二)重点支持基于大尺寸硅、蓝宝石、碳化硅衬底的LED芯片制备技术及三维、晶圆级等新型多功能集成封装技术的生产和研发。
(三)重点支持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及实现项目。
(四)重点支持面向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方面的延伸产业链项目,培育和提高企业BIPV系统集成设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支持光伏和LED配套产品及专用设备产业化项目,鼓励提高光伏逆变器、跟踪系统、功率预测、集中监控以及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支持LED照明应用的光、热、机、电、驱动、控制等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提高LED光源与灯具的模块化、标准化程度和LED智能化系统管理水平。
(六)对重点企业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国际认证费用进行政策性补助。
(七)支持光伏和半导体照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本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进行政策性贴息。
(二)补助。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财政补助。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2014年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项目承担单位为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或半导体照明专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带动相关配套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多晶硅项目必须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公告;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四)项目的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的贷款或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或合规在建项目。
(五)承担单位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已承担往年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专项资金项目、且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新项目支持。
(七)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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