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重大科技专项明日起正式申报
摘要: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发布《2012年广东省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以建筑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开展建筑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示范和关键产品、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为此,省科技厅现向全省征集相关企业或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相关的项目申报。
在建筑节能减排方面有独特优势的企业或科研机构注意了!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本次征集的项目将主要针对建筑减排项目,以促进建筑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示范和关键产品、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申报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4月25日下午5时。
本次申报分六个专题项目
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发布《2012年广东省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以建筑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开展建筑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示范和关键产品、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为此,省科技厅现向全省征集相关企业或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相关的项目申报。
记者从《指南》中了解到,本次项目申报将分为六个专题,分别为: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专题编号0809)、绿色低碳小区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专题编号0810)、绿色节能建筑楼宇技术集成与示范(专题编号0811)、夏热冬暖地区绿色建筑共性技术研究(专题编号0812)、新型节能围护结构开发及其产业化(专题编号0813)、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营管理智能系统研究与示范(专题编号0814)。
严禁“改头换面”多次申报
根据要求,本次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在研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在2012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违者取消申报资格。
温馨提示:申报4月25日截止
申报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注册,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2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各地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税)政局审核汇总,再统一送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作汇总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申报单位须记住以下几个时间节点:申报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4月25日下午5时;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4日下午5时;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5时。
下一页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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