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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行业分析:IPO并购快速融资的“弊病”

2014-12-17 作者: 来源:云知光微照明学堂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照明行业的并购屡见不鲜,有横向并购(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比如PHILIP收购CK,Zumtobel收购THORN,珈伟收购品上;纵向并购(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上下游之间的并购),比如CREE收购Ruudlighting,OSRAM收购SITECO,亚明收购申安;还有混合并购(发生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那就属于跨界,搞多元化经营了。

  所谓资本运营,就是对集团公司资产进行流动、裂变、重组、优化配置等各种运作,以最大限度的实现资产增值,资本运营包括了扩张与收缩两个方向。最近两年国内的照明行业对资本运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需求。有人甚至预言照明行业是未来最具潜力和价值的投资项目。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很多照明企业主往往并不清楚如何运作。

  天使投资,早期的时候往往就是富人投一笔钱给一个比较看好的项目或团队,一般在创业阶段或项目早期就会参与,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一种投资。曾经大名鼎鼎的薛蛮子就是一个出色的天使投资人。

  天使投资给公司带来的不仅是创业初期的资金,还有更广阔的资源和先进的理念。但同时笔者认为如果天使投资股权要求太高,超过40%基本就没有合作的必要。有些天使投资人会对项目的执行者提出竞业禁止协议,考虑到融资并不容易有些创业者也就接受了。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需要进行融资。所谓ABC轮融资其实就是第一二三轮融资。通常照明企业A轮融资金额大多在200至500万以内,但由于近年通货膨胀,现在融资的金额也是水涨船高。

  通过几轮融资,企业不仅仅给自己找到了资金,更多的是来自于这些融资渠道的全方位支持,比如管理理念、战略指导等等。通俗的讲,几轮融资下来,企业可以和这些投资伙伴一起跑到市场上寻找打群架的方法。当然,也有些企业由于自身盈利状况比较好,就没有发布上市计划。比如德国的ERCO公司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家族企业。也许业主害怕没学会打群架,先内部斗殴了也不得而知。

  IPO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一家企业第一次把自己的股票卖给公众。它是一个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的关键一步,IPO为企业发展开辟了稳定的融资渠道。

  目前在国内照明企业IPO并不是那么容易,由于照明行业相对比较传统,很多企业都是经营了十几二十年,或多或少都存在管理上的瑕疵。一些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等等说不清道不明的经营隐患,比如木里森股份公司从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就紧急注销了大约17家关联公司。前段时间的德雷大战,更是雷倒各圈。

  此外,企业在申请IPO时可能会遇到 “中止审查”,这属于正常现象,比如欧普照明申请上市的时候就中止审查过,这个不同于终止审查,只是上报上一年的业绩到下一年的6月份就过期了,重新上报业绩就会恢复审批流程。

  最后,大型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产生了并购,这基本都属于公司的战略。由于集团公司的顶层设计需求而开启并购之路。并购最常见的动机是追求协同效应,包括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

  照明行业的并购屡见不鲜,有横向并购(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比如PHILIP收购CK,Zumtobel收购THORN,珈伟收购品上;纵向并购(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上下游之间的并购),比如CREE收购Ruudlighting,OSRAM收购SITECO,亚明收购申安;还有混合并购(发生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那就属于跨界,搞多元化经营了。

  并购带来最大的好处就是企业的快速扩张,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危害。比如有些企业在并购后,就不能很好的处理如何协同发展的问题,甚至带来大面积的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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