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聘任刘迪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摘要: 经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经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刘迪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1月生,本科。2006年进入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财务部工作,2008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至今兼任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至今兼任新野县国星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刘迪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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