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出台
摘要: 5月28日,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署了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
同时,《实施方案》还建立行政督导和考核机制,提高各地推广应用LED产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根据《实施方案》,本次会议将由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的责任书,把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列入节能减排考核。省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将制定相关考核办法,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从2012年起开展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规定推广工程使用的产品必须是我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优先使用能效高、本地配套程度高的产品。《实施方案》也对不按规定提供、采购产品等弄虚作假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建设设计部门负责调整设计规范,使供电设备的设计更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的使用。电网企业负责制定基于LED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并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对申请单位的照明系统进行能效评价,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照明项目,不予批准。
据了解,《实施方案》的内容和政策,已经得到省主要领导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认可,并已正式印发实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迅速行动,在《实施方案》的框架下,制定了以中心六区为先导,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道路照明的LED产品推广应用方案,为全省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带了好头,做出了表率。
相关链接: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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