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出台
摘要: 5月28日,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署了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
根据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要求,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全省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以及南沙、前海、横琴等新规划建设的新区一律使用LED照明产品,原有的非LED照明产品改造工作,珠三角地区要力争在 2013年底前,东西北地区在2014年底前分批完成。
省市联动签署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
会上,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署了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在会议上就《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建议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内核,以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支付节能收益为杠杆,以公共照明领域为突破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协同分工、配套推进的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体系,实现节能减排和LED产业发展的综合目标。
“通过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千里十万大功率LED路灯产业化工程、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等专项行动等示范工程数据分析,LED节电率均达到或超过50%,以LED总寿命期内(9年,35000小时)和高压钠灯进行对比,全省200万盏高压钠灯9年的灯具、维护改造费路、电费高达225亿元。如果运用EMC模式进行改造,LED路灯改造费61亿元,9年电费支出90亿元,9年内地方财政累计可获得节能收益74亿元。”李兴华表示。
“根据《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目前广东省城市建设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为1.4分/千瓦时,实际用于路灯电费和运营维护开支约0.6—0.7分/千瓦时。初步测算,全省连续5年从该费用中拿出0.3分/千瓦时,即可支付61亿元的路灯改造费。”李兴华分析认为,该模式具有创新性 和可操作性,值得大力推广。“LED推广责任书”的签订彰显广东节能减排的决心,200万盏LED路灯比传统路灯每年可节约用电12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万吨。
企业受惠“新政”出台
《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有效解决了LED产品推广过程中存在的节电效率回收难、投资风险较大等问题,对我省LED企业全面开启内需市场带来利好。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主任眭世荣认为。
民营企业家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清焕表示,近年来,广东在LED产业扶持上不遗余力,支持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木林森继成为国内封装行业“隐形冠军”之后,即将推出全球专业LED光源照明高端品牌“光源世家”,力争2012年公司营收实现10亿元。
国营企业广东国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峰表示,国晟已经全线介入从MOCVD机设备研发到封装应用的LED产业链布局,新政的出台对将大大加大LED照明产品应用于千家万户的普及速度。
当日参会的勤上光电、木林森股份、国晟投资、朗波尔光电、雷曼光电、洲明科技、鸿利光电、国星光电、晶科电子、茂硕电源等企业代表也纷纷表示,政策的出台让企业更加感受到了省政府对LED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爱,对市场的迅速拉动、技术的快速提升、成本的不断下降起到带动作用。
而据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品牌研究院预测,广东省未来3年将有望推广200万盏LED路灯、3000万盏LED室内照明灯具,预计可带动超过100亿元的内需市场规模。
与此同时,对饱受关注的LED产品质量问题,广东省将通过LED产品评价标杆体系保证应用工程质量,《实施方案》规定,推广工程使用的必须是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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