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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严控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用电

2010-11-22 作者: 来源:新民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福建省经贸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用电,杜绝电力浪费现象。

  福建省经贸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用电,杜绝电力浪费现象。

  据悉,经过努力,我省“十一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4%。至去年底,已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83.1%。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打好最后阶段的攻坚战,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年耗能3000吨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防止高耗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

  加强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执行进度情况,在全面关停已公告的落后产能基础上,年底前完成拆除落后产能的设施装置等后续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通知强调,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监管。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限制类和污染严重的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开展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尤其是用电大户的能耗监管,对能耗有异常波动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企业、政府、全社会的节约用电意识,严格控制公共场所空调、照明用电,杜绝电力浪费现象。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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