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照明产品示范工程项目(LED筒灯)招标公告
摘要: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招标人)的委托,对“半导体照明产品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6、投标人有一年以上成功应用案例;
7、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近3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10、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1月 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3、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网站(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网站:www.ceiec.com.cn;中国照明电器信息网:www.chineselighting.org;中国半导体照明网:www.china-led.net。
七、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人民币3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尽快以EMS方式将邮寄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11月 10 日9:00(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美泉宫饭店
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88869999 。
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10年 11 月 10 日7:30至9:00间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为2010年 11 月 10 日9:00。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1000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行号:301100000363)
帐 号:110060836018150019163
联系 人:安炜、宋继海、许嘉
联系人电话:010-68296260、68296407、68296502
传真:010-68249967
电子邮箱:anw@ceiec.com.cn (编辑:Z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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