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奖评选申报天津启动
摘要: 天津市照明学会关于2008年“中国(天津) 第三届光文化照明论坛”期间评选“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奖”、“景观艺术照明工程作品奖”及进行节能产品展示的邀请函及申报、评选办法。
关于2008年中国(天津) 第三届光文化照明论坛期间
评选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奖、景观艺术照明工程作品奖
及进行节能产品展示的邀请函及申报、评选办法
2004年5月与2006年8月在天津市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天津)首届现代城市光文化论坛和中国(天津)第二届现代城市光文化论坛。研究决定,于2008年10月下旬在天津市举办 中国(天津) 第三届光文化照明论坛。 本次论坛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与天津市照明学会共同承办。
为了巩固城市景观照明融入光文化理念的成果,搭建照明设计单位、工程企业展示、交流的平台,搜集世界各地城市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及工程作品优秀案例,在举办2008年中国(天津) 第三届光文化照明论坛期间,同时进行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奖及景观艺术照明工程作品奖评选,并进行节能产品展示活动。
评选活动面向国内外,不受区域和时间限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奖励办法,作为开展此项活动的依据,对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及奖品。
诚请国内外相关单位及个人,认真总结,积极申报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奖、景观艺术照明工程作品奖,参加评选。并诚邀国内外相关企业积极参加节能产品展示。
申报条件:
1、申报的景观照明创意设计奖及景观艺术照明工程作品奖不受地域和项目完成时间限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问题。
2、创意设计应体现地域文化、人文生态、光生态,体现光文化力与光经济力、光精神力和光感染力内涵。总体构思和创意设计新颖,把握光与影的和谐效果,亮度与色彩同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 。
3、景观艺术照明工程作品应在照明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申报办法:
申报资料(图纸、效果图、说明材料、证明材料等)直接送交或邮寄、网络传送至天津市照明学会,同时缴纳申报费。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评选办法:
有关单位自主申报,事先电告天津市照明学会,获取申报书。
论坛主办单位邀集建设部及国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选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在2008年中国(天津) 第三届光文化照明论坛期间举行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仪式。
申报材料:
要求提供一式三份完整资料。
参选须知:
1、《申报书》的填写须真实,并于2008年6月30日前连同其它参选资料递交至天津市照明学会。
2、参选提交资料的版权由主办方与参选单位共同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所有参评提交的资料进行无偿的再制作、宣传、出版及发行。
3、评奖工作结束后,对获奖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的方式予以通知,颁奖结束后,进行媒体宣传及公布。
4、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评奖不能进行,主办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秉云 田素英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三潭东里7号楼6门211 邮 编:300193
电 话:(022)27480851 传 真:(022)27427946
网 址:http://www.tjzm.org.cn
邮 箱:bingyunhe@126.com zmsh@eyou.com bingyun_1949@sina.com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照明学会
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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