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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绿色照明 政策导引必不可少

2007-06-18 作者:admin 来源:消费日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其实,我国早就要求推广“绿色照明”,LED在多种节能光源中优势明显。我国也出台《节能法》,规定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以及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其实,我国早就要求推广“绿色照明”,LED在多种节能光源中优势明显。我国也出台《节能法》,规定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以及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但产业导向尽管符合形势需要,却有“雷声大,雨点小”之嫌。由于缺乏具体的标准,缺少可操作性,《节能法》在实践中常常被悬空。另外,尽管过去我国曾对节能项目和产品实行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激励政策,但在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后,相关优惠政策反而减弱,有的甚至被取消。这对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非常不利。

  一方面,法律的力度在实践中得不到发挥,另一方面,政策引导作用太弱,这就造成作为节能灯最大生产国的中国,在研发和推广上仍然步履蹒跚,至今未能有大的起色。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节能灯的推广缓慢,实际上暴露相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该人士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动节能灯在全社会的使用。

  而对于节能灯推广难的问题,有关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市场上普通白炽灯的价格只有一元钱左右,而最便宜的节能灯也要六七元,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消费者受“节能灯节电不省钱”的错误观念支配,不愿购买节能灯。其次,目前节能灯市场不规范,运行比较混乱,市场上一些粗制滥造的光效低、寿命短、光衰快的节能灯,打击消费者的信心。另外,由于缺少全国性的鼓励高效照明产品生产、使用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节能灯也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和激励机制。

  因此,该人士认为,要破除这些障碍,仅仅依靠企业和市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在推广节能产品的使用上责无旁贷。”

  据了解,在美国市场,消费者每买1只获得“能源之星”标志的节能灯,便能得到美国能源部3美元的补贴。日本、法国、荷兰等国在推广中,有的让银行提供专项优惠贷款,有的折价优惠出售乃至免费赠送节能灯,有的是由政府投资进行照明改造。借鉴这些经验,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使用节能产品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充分挖掘我国的节电潜力。政府应从资金、税收、产品开发等各个方面,加大对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把节能产品的价格降下来;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同时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节能产品。

  对于节能灯的好处,可以说不胜枚举,不仅能减少电力负荷,缓解我国电力紧张状况,而且还有巨大的环保效益。每节约1亿度电,就意味着节约4万多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0多万吨。

  除了环保价值,节能灯的推广还能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发展契机。以美国为例,仅克林顿任总统时制定的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就为美国创造70000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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