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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品牌LED照明产品属犯罪 中山男子被判徒刑

2014-10-24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TCL”、“三雄·极光”、“雷士照明”等品牌灯饰竟然在中山出现了山寨版!目前,该制作窝点已被公安机关破获,涉案价值12万余元。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TCL”、“三雄·极光”、“雷士照明”等品牌灯饰竟然在中山出现了山寨版!目前,该制作窝点已被公安机关破获,涉案价值12万余元。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2013年4月,贵州男子唐某以中山市古镇镇海洲北海雷山路一居民楼二楼、三楼为据点,生产假冒的“TCL”、“三雄·极光”、“雷士照明”注册商标的灯具产品。今年4月21日下午,唐某被中山市公安局抓获,并现场查获假冒的“TCL”、“三雄·极光”、“雷士照明”注册商标的灯具半成品、成品、包装、标识等物(共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以及送货单、收款收据、订货单一批。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和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投诉书、产品价格证明、鉴定报告及未授权声明等资料。另外,中山市价格认证中心也出具《关于假冒TCL吸顶灯面罩等的价格鉴定结论书》,结合制假地租赁合同,证人敖某某、欧某某的证言,被告人唐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唐某未经“TCL”、“三雄·极光”、“雷士照明”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唐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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