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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追踪:李自力对关福民批判进行“逐一检讨”

2013-02-25 作者:李自力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关教授在前一篇“我见”中以“国际知名专家”之名大兴问罪之师,我感觉这好像不是问罪一个广东的问题了,好像也上升到“国际”向“国内”之问罪了。因为“我见”认为这么久“国内无能人”发现标杆这个严重的谬误,所以“匹夫有责”地回复了一下,也没太当一回事。我在“回复”中一直很尊敬关教授和感谢大家关注标杆,只是“斗胆”对技术问题发表了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关教授在前一篇“我见”(详见>>>关于广东省LED 路灯标杆指数之我见)中以“国际知名专家”之名大兴问罪之师,我感觉这好像不是问罪一个广东的问题了,好像也上升到“国际”向“国内”之问罪了。因为“我见”认为这么久“国内无能人”发现标杆这个严重的谬误,所以“匹夫有责”地回复了一下,也没太当一回事。我在“回复”(详见>>>“广东LED路灯产品标杆体系”质疑回应)中一直很尊敬关教授和感谢大家关注标杆,只是“斗胆”对技术问题发表了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其实标杆很多问题都是课题组几十次会议反复讨论过的,也有很多留学国外、事业有成并作为国家引进人才的LED博导级教授等各专业人士和团队,并非就关教授发现了新大陆! 此外,标杆在程序上也做了很多功夫。

  今日之“小文字”纯属个人行为,不关其它人和事。为方便“逐一检讨”,学生就冒昧高攀关老师审判之“大文章”为载体,在“需检讨的地方”之后面进行“逐一检讨”并粗体标识,并希望到此有个了断,我等“学过光学的”今后不再对“教过光学的”老师所下的“贪天下之功,申报成果,领奖赏”、“小文字”、“王婆卖瓜”之类的判词进行“上诉”。这次原本也不想再纠缠,犹豫了一下,但在阿拉丁照明网这种国家国际级别的媒体上发表这些远超出学术探讨范畴的“不雅判词”,不回复一下就“如刺在喉”。

  最后,被授权代表广东标杆各方欢迎关老师来广东指导,毕竟言语交流比笔头上的“往来”要更容易使双方理解,我们也将提供行程方便。

  “逐一检讨”正文:

  关福民:《对广东LED路灯标杆系统之我见》一文自《消费日报中国照明》见报后,得到了业界的广泛共鸣。之后,又在阿拉丁照明新闻网读到了广东标杆体系研究中心李自力主任作出的反驳……

  李自力回应:我向单位领导保证,此处需要更正,我不是广东标杆体系研究中心的,而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我们单位直属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很严肃的!您不能随随便便给我换岗!

  关福民:作出的反驳,研究中心代表对标杆系统的答疑,以及2012年新版体系文本。数万字内容,对新旧版标杆做了全面的诠释。《我见》是出于个人对LED照明事业的关心,主要对2010版标杆的技术问题提出的看法。看到上述的背景情况介绍,终于解开了心中的谜团,“这标杆,怎么产生的,怎么能通过评审的?”。

  李自力回应:“标杆,怎么产生”前一篇已说明过程,但我漏写了评审会及举办多次大型巡回研讨宣贯会征求意见,这是可查证的! 网上也好,来广东也好,包括几十次内部讨论会议纪要。要评审这是科研课题的常识,只是评审专家请的是国内省内著名的各类专业人士。“怎么能通过评审的?”您言下之意是如何?

  关福民:显然,这已经超出了技术讨论范畴。这里我先将李自力先生的意见,权作为他个人的看法作回复。我不认为自己是所谓的“国际知名照明专家”,也无需用个人的资历作背景,也没有考虑李先生学过的气体放电和光学,以及20年的从业经历,这样大家可以平等地展开探讨。至于研究中心的答疑和新版公布的内容,这是代表政府机构的意见,

  李自力回应:后期标杆的持续研究完善由标杆研究中心进行,但标杆研究中心不是政府机构。我专门问了,研究中心的答疑也没说政府授权给他们代表政府机构的意见。您也不能随便就说他们代表政府吧!

  关福民:一个公民和普通知识份子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政府部门能否采纳,这取决于政府部门的决策方针,管理水平或利害平衡。 政府对公众作解释和说明是必要的。一句老话,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业界行家更不至被一篇小文字而迷失方向。

  李自力回应:“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您可以说,我也可以说,但这口号有点像是“文化大革命”时的某些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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