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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度夏用电分4级 限制景观照明用电

2008-05-04 作者:admin 来源:福州晚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福建省2008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下发,重点保障居民生活及其他重要电力用户的正常用电,高耗能行业、景观照明用电将首先被限制。

  《福建省2008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下发,重点保障居民生活及其他重要电力用户的正常用电,高耗能行业、景观照明用电将首先被限制,《方案》指出,2008年预计我省用电1150亿万千瓦、增长15%。全省以最高用电负荷1890万千瓦为基准,分为4个级别的有序用电方案。

  IV级有序用电方案:在电力缺口5%以下启动。全省硅铁企业(5万~10万千瓦 )、欠电费企业全天暂停生产,高耗能企业避峰生产,并控制景观照明用电等。

  III级有序用电方案:在电力缺口达到5%~10%情况下启动。对各设区市下达7 :00~12:00,12:00~23:00两个时段电力指标,将重点限制高耗能、景观照明、娱乐业用电,安排非三班制企业错峰生产。

  II级有序用电方案、I级有序用电方案:分别在电力缺口达到10%~15%、15%-20%的情况下启动。启动期间,每天对各设区市下达0:00~12: 00和12:00~24:00两个时段的电力指标以及全天电量指标,安排各设区市采取错峰、避峰及限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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