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照明网首页| 绿色| 检测认证| 古建筑| 道路| 酒店| 店铺| 建筑| 家居| 办公| 夜景| 娱乐| 工业| 博物馆| 体育| 公共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正文

佛山照明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50天 维权人数或迎井喷式增长

2015-01-21 作者: 来源:投资快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日前,备受关注的股民诉佛山照明案虚假陈述系列案又有最新进展。笔者从多为证券维权律师处获悉,该案一审判决人数从原来的930人增加至955人。此外,2014年12月下旬广州中院又向全国500余位原告发出案件受理缴费通知。

  虽然上诉期间,判决未有生效,公司无需履行赔偿义务,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已作出一审判决结果的诉讼案件,根据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为6143.83万元。

  二审结果会生变吗?“综合考虑基本案情及社会影响,参考以往案例,佛山照明虽然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应该没什么悬念。”知名证券律师厉健称,佛山照明对一审判决计提损失6143.83万元并公告,意味着公司已经做好二审维持原判、执行款项划拨的预案,这对于仍在观望的股民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12月下旬广州中院又向全国500余位原告发出案件受理缴费通知。随着时效即将届满,法院受理案件进度明显加快,预计最终索赔总人数将超过3000人、索赔金额突破三亿元,成为国内第二大证券索赔案。

  时间紧迫!诉讼机会只剩最后50天

  “目前,广州中院已经受理我们提交的十一批案件,其中已经开庭的案件一审全部胜诉,其余案件在等开庭通知,本案索赔进入倒计时阶段。”厉律师提醒,现在距2015年3月6日时效届满只剩下不足50天,扣除期间春节、假日,剩余时间很紧迫,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不要错过“索赔末班车”。

  根据一审胜诉判决,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并在2012年7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民还可以起诉并有望获赔。如果股民委托律师起诉,需准备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佛山照明股票对账单原件等相应材料。

12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拉丁照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拉丁照明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 收藏本文
最新评论

用户名: 密码:

本周热点新闻

灯具欣赏

更多

工程案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