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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吴氏体系"垮台 王冬雷接任CEO

2014-08-10 作者: 来源:中国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罢免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吴长江,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临时CEO。与吴长江一同被免职的还有雷士照明的三位副总裁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吴长勇是吴长江的亲弟弟,穆宇也被认为是吴长江的得力助手。 .

  8月9日,雷士照明执行董事吴长江通过电话表示,此次职务被罢免,是雷士照明董事长兼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一手策划,双方交恶起因于德豪润达的“利益输送”行为被他阻止,才有了后面的争端。

  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罢免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吴长江,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临时CEO。与吴长江一同被免职的还有雷士照明的三位副总裁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吴长勇是吴长江的亲弟弟,穆宇也被认为是吴长江的得力助手。

  公告称,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与另外三家公司(山东雷士照明、重庆恩维西实业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吴长江称,该等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

  据了解,该项授权发生在2012年雷士照明股东变化之前,现有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许可协议的存在,公告称“董事会亦未批准、授权或追认任何该等协议的签署。”同时,公告表示,目前公司正在调查此事,如果三家公司滥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品牌名、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雷士照明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法律行动以捍卫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告中亦提及董事会多数成员认为吴长江继续担任雷士照明的执行董事以及首席执行官、吴长勇、穆宇、王明华担任副总裁将有悖于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投资人为朱善宽、李灌珉、曾展翅、陈敏,其中法人代表为曾展翅。2009年吴长江岳母陈敏对其注资480万元,成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占股比例达48%。据该公司官网显示,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为“NVC雷士照明”北方最大的生产基地。

  公告称,吴长江先生的若干不当行为,使人质疑其是否有能力作为适当及妥善人士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同时,三位副总裁——吴长江胞弟吴长勇、跟随吴长江12年之久的穆宇、王明华也都面临同样的质疑。

  公告还显示,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发布进一步公告,并在进一步调查后,采取行动澄清前文提及的不当行为。期间,公司股份的交易将继续处于停牌状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由王冬雷、肖宇、魏宏雄组建的紧急事务处理委员会,在紧急事务状态下,代表董事会行使内部机构调整、任命管理人员、签订业务协议等职权。王冬雷、肖宇为雷士照明执行董事,魏宏雄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雷士照明大事记及资本之路

  ◎1998年底吴长江出资45万元,杜刚、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创立雷士照明。

  ◎2005年吴长江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出走。随后,全体经销商“倒戈”,要求吴长江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

  ◎2006年吴长江向柳传志求助,柳介绍叶志如借给雷士照明200万美元。

  ◎2006年6月毛区健丽吸引陈金霞等三人投资400万美元,加上自有资金494万美元及顾问费折算100万美元,合计994万美元,购买雷士照明30%股份,后分予陈、吴、姜三人共10%,自占20%。

  ◎2006年8月毛区健丽牵线赛富亚洲投资雷士照明2200万美元,占比35.71%,接近吴的41.8%。

  ◎2008年8月高盛注资3700万美元于雷士照明,赛富亚洲增资1000万美元,总持股比例达30.73%,超过持股29.33%的吴,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0年5月22日雷士照明在港上市,赛富亚洲的股份由30.73%摊薄至23.41%,高盛持有的股份则由9.39%摊薄至7.15%,但赛富亚洲老大、吴长江老二的格局一直不变。

  ◎2011年7月施耐德电气从雷士照明6位股东处共获得公司9.2%的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2011年底赛富亚洲、吴长江、施耐德电气和高盛分别约持有雷士照明18.3%、15.9%、9.1%和5.6%的股份。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公告称,公司创始人吴长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公司一切职务。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赛富亚洲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来自施耐德电气的张开鹏则接任首席执行官。

  ◎2012年7月13日雷士照明员工、经销商、供应商力挺吴长江回归。

  ◎2012年8月15日雷士照明当天晚间发布公告,称重新委任吴长江为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并不妥当。

  ◎2012年9月4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任命吴长江为临时运营委员会负责人。

  ◎2012年底吴长江将手中约11.8%的雷士照明股权转让给德豪润达,保留6.79%的股权。德豪则将合计持有雷士照明20.05%的股权,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合计斥资16.54亿港元(约人民币13.43亿元);阎焱为首的赛富亚洲及德国施耐德电气则分别为雷士照明第二及第三大股东,持股18.48%和9.21%。

  ◎2014年4月吴长江向德豪润达转让2.15亿股股份,约占集团已发行股本的6.86%。股份转让完成后,吴长江仅持有雷士照明7930.9万股,占总股本的2.54%,而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8.48亿股股份,占有27.1%的股权,为雷士照明最大单一股东。

  ◎2014年6月13日德豪润达公告显示,吴长江持有德豪润达1.3亿股,持股比例为9.31%,为第二大流通股股东,仅次于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24.73%的持股量。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公告董事会罢免吴长江CEO职务,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临时CEO,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罢免其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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