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为投产项目再次圈钱 信披涉嫌误导投资者
摘要: 2年多以前的项目,土建工程已经全部完成,部分设备已经投产,甚至连政府的投资奖励都已经入账,但如今却被澳洋顺昌再度用以进行非公开发行。在母公司和项目公司都不差钱的情况下,澳洋顺昌若想成功增发则需要给融资必要性一个合理解释。
预案遗漏关键信息
澳洋顺昌不但没有向投资者解释LED项目融资合理性还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遗漏了LED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预案在LED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中只粗略介绍了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金额和建成后的前景等内容,并没有明确向投资者揭示项目是从2011年启动,并已部分投产。
孟勤国教授认为,非公开发行预案要对募投项目信息进行详尽披露,如果遮遮掩掩,则有可能是在故意误导投资者。
林文华承认预案对募投项目的表述有不详尽的地方,但他否认这是公司有意隐瞒。他解释称,公司LED项目在其他公告中进行过披露。记者查阅澳洋顺昌的公告发现,就在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布后时隔一天,澳洋顺昌6月6日披露了LED项目的进展公告。但公告中只字未提该LED项目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关联。记者6月14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平台上提问两个项目是否为同一项目,19日得到肯定的回复。
孟勤国教授补充说,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该在同一个公告中全部披露充分。如果补充披露,必须注明是对上一公告的补充。否则会造成对投资者的误导,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林文华在记者的采访中回应称,是否需要对预案进一步说明,可能还需要与监管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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