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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LED开出了2013年“第一罚”

2013-01-07 作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继珈伟股份、百隆东方之后,1月3日,证监会通报惩罚了业绩“变脸王”科恒股份、南大光电,这也是证监会2013开年的第一罚。

  而南大光电是国内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合金法)并实现MO源产业化生产的企业,也是全球四大主要生产商之一。顶着这些亮丽的光环,IPO以66.0元/股发行,创下2012年内最高发行价,截至2013年1月4日,已有58个交易日徘徊在发行价之下。

  受罚均因信息披露

  证监会对IPO的监管越来越严格,从去年9月26日被罚的珈伟股份、10月份的百隆东方,到如今的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短短三个多月就处罚了四家业绩变脸公司,四家保荐机构和八位保代。

  前面提及的四家被处罚的上市公司,除了被罚日期相近外,被罚原因也相同,都是因为没有在公布业绩骤降之前做好信息披露,有“瞒报”之嫌。

  证监会认为,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在中报业绩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均未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地作相应的补充披露。

  而这些被惩罚的4大保荐机构中,除太平洋证券外,其他三大家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都是国内的大型券商。

  被罚的8位保代人中,除了国泰君安的张力是只做了一个项目的“新人”外,其他保代人都是做了多个项目的资深保代人:如百隆东方的保代人张宁、南大光电的保代人程正茂、唐卫华都已做了5个项目,其中4个都是IPO项目;再如杨健也保荐了6个项目,其中5个IPO项目。陈大汉也保荐了5个IPO项目。

  虽然三个多月处罚了8位保代,但市场人士依然纷纷评论“惩罚力度仍不够”。有微博网友如此置评:新股IPO已经停发3个月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似乎等于没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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