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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 12-465313-2010 灯具和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2011-03-10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本规则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电源电压不超过 1000V的灯具(嵌入式、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除外)和下述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的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 CQC/RY026-2002,主要变化如下:

  —— 依据的标准换版;

  —— 证书有效期定为 4 年。

  2010年4月6日修订(代替 CQC11-465313-2009):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投光灯具增加电磁兼容要

  求。部分标准换版,GB7000.207-2008代替 GB7000.3-1996,GB7000.218-2008代替 GB7000.8-1997,

  GB7000.208-2008代替 GB7000.13-1999,GB7000.219-2008代替GB7000.14-2000,GB7000.217-2008代替

  GB7000.15-2000,GB7000.225-2008代替 GB7000.16-2000,GB/T13961-2003换版为 GB13961-2008。增加

  GB17743-2007、GB17625.1-2003、GB7000.9-2008。删除 GB7000.6。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松、陈超中、施晓红、李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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