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深陷欧司朗贴牌陷阱被迫转型
摘要: 国内传统照明巨头—佛山照明在欧司朗入主后,业绩增长明显放缓,其原有的市场优势、品牌优势也都被弱化,原本希望借助欧司朗的技术做大做强的佛山照明似乎陷入了欧司朗的贴牌迷宫之中。
与一般的股权转让不同,欧司朗此次入主佛山照明,付出的条件远远不止转让款这么简单,其中还包括了承诺继续高比例分红、维持以钟信才为核心的管理层基本不变、提供部分LED照明技术以及一份每年从佛山照明购买1000万美元灯产品的《框架购买合同》。
根据这份购买合同,佛山照明应按欧司朗提供的规格制造灯产品,并向欧司朗和其关联企业出售这些产品,供出口和国内销售;向欧司朗出售的灯具产品的价格于每年5月商定,在始于每年10月1日并止于下一年9月30日的连续12个月内固定不变。佛山照明保证,上述固定的价格将以佛山照明向其他出口或内销顾客提供的最低销售价计算。
“也就是说,佛山照明实际上成为了欧司朗的OEM工厂。在当时的中国照明市场,佛山照明一个灯管的成本大概是5元,飞利浦大概为8元,而欧司朗则接近10元,三者技术差别不大,欧司朗底价采购佛照的灯管,配上自己的灯架,贴上自己的标签,使得欧司朗很快具有了与飞利浦抗衡的成本,也为欧司朗在中国市场的扩张奠定了基础。”一位研究员透露,这几年,欧司朗在中国的飞速发展除了得益于照明行业本身的前景之外,与佛山照明的合作不无关系。
被违背的承诺与唯一的输家为了完成股权转让,佛山市国资委可谓费尽心机。
因为涉及到外资入股及国有资产转让, 2004年8月31日就已经签订的转让协议需要通过商务部、国资委的批复,而在等待批文的过程中,A股市场迎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2月20日,佛山照明作为第十五批股改公司公布了股改方案,大股东佛山国资委一力承担,以每10股支付现金24.5元的对价共计向流通股东支付了3.6亿元,而欧司朗和香港佑昌则分文未掏。2006年3月15日,佛山照明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股改方案,2006年4月6日,佛山市国资委完成了股权过户,欧司朗、香港佑昌顺利入主佛山照明。
然而,在前述购买股权的附加协议中,欧司朗不仅仅在2006年就违背了产品购买协议,更是将所承诺的事项一一违背,这更是激化了原本存在的矛盾。
在与欧司朗合作之后,佛山照明突然发现,欧司朗中国照明业务做大了,而自身的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弱化了。
有数据可以说明。佛山照明2007年、2008年、200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9亿元、17.2亿元、17.1亿元,而这3年正是中国照明市场飞速发展的阶段。
与佛山照明相比,浙江阳光属于后起之秀,其在2007年时主营业务收入就达到了17.4亿元,超越了佛山照明,与佛山照明主营业务连续几年无明显变化相比,浙江阳光连年增长。不仅仅是浙江阳光,雷士照明、欧普照明等都超越了佛山照明,在家居照明、商业照明、办公照明等领域,佛山照明已经全线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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