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发布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通知
摘要: 编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分析了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主要问题、发展领域等方面。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30%左右;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功能性照明达到20%左右,液晶背光源达到50%以上,景观装饰等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大型MOCVD装备、关键原材料以及70%以上的芯片实现国产化,上游芯片规模化生产企业3-5家;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拥有自主品牌、较大市场影响力的骨干龙头企业10家左右;初步建立半导体照明标准体系;实现年节电400亿千瓦时,相当于年减排二氧化碳4000万吨。
(四)重点领域
技术与装备。支持MOCVD装备、新型衬底、高纯MO源(金属有机源)等关键设备与材料的研发;开展氮化镓材料、OLED材料与器件的基础性研发;支持半导体照明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包括光度学、色度学、测量学等;攻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包括大功率芯片和器件、驱动电路及标准化模组、系统集成与应用等技术。
照明产品。开发和推广替代白炽灯、卤钨灯等节能效果显著、性价比高的半导体照明定型产品;开发和推广停车场、隧道、道路等性能要求高、照明时间长的功能性半导体照明定型产品;发展中大尺寸液晶显示背光源、汽车照明等增长潜力大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发展医疗、农业等特殊用途的半导体照明产品。
服务体系。完善具有国际水平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检测平台;支持建立公共信息服务、跨学科设计创意以及人才培养平台;鼓励开展节能诊断、咨询评价、产品推广、宣传培训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服务新机制。
四、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各级发展改革、经贸、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质检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的指导,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规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区域产业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加强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论证工作,统一规划设计,避免盲目拆换和过度亮化。
(二)继续加大半导体照明技术创新支持力度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要继续通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渠道,加大对半导体照明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形成基础科学研究的长效机制以及成果可转移、利益可共享的合作开发机制。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联合各方集中攻克MOCVD装备等核心技术。组织实施“十城万盏”工程,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强化产品的集成创新。进一步实施专利战略,建立专利池,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稳步提升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积极引导社会投资,重点支持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化水平。组织实施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示范项目,包括道路、工矿企业、商厦和家庭等功能性照明的新建和改造,并加强监督和评估。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培育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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