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9年节能减排行动计划
摘要: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9年行动计划 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二)评价考核机制。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发挥目标评价价值导向作用。继续开展区县及部分重点用能企业的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探索开展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管理体制;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逐步完善节能管理;加强对交通节能的监管,将交通节能指标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体制。把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情况、环境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置情况等纳入考核体系,并定期公布,推动各区县、市有关部门环保任务的落实。
(三)监督监测机制。加强节能环保监督执法,完善能耗和重点污染源监测平台,督促落实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约束性规定。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尽快建立区县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对150家公共建筑、650家重点用能单位及100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室内空调温度、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制度等进行监察。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噪声污染扰民、垃圾填埋场污染等问题;加强重点存量污染源在线检测,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过程监管,控制污染“增量”。
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能源普查工作,开展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审计调查,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统计监测;对260家公共建筑室内温度和3800台主要用能设备实施节能监测;完善政府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推进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扩大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平台范围,实现对年耗能1万吨至2万吨标煤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加强部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整合,初步建成全市统一、信息共享的能源统计监测平台。
(四)标准准入机制。针对各类应用对象,细分领域,严格规范能源使用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评、能评制度,控制污染物和能耗源头增长;继续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综合平衡测试工作;研究制定市级行政单位能耗定额标准;完善建筑能耗信息公示制度;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编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构件厂布局发展规划,发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研究制定锅炉节能监管工作规范和能效测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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