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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LED项目进展危及预期

2009-03-09 作者:未知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近日,《证券市场周刊》获悉,有投资者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同方股份(600100行情,爱股)(600100),认为它在去年配股方案中存在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2008年7月23日,同方股份召开清芯光电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将章程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董事会聘请”修改为“合资公司设首席执行官1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席执行官由(同方股份)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聘任。”

  韩国TATCo认为按照新的董事会安排,完全架空了韩方对于公司的控制,于是向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以董事会召开不合程序为由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2008年11月5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决董事会决议无效。

  2008年12月底,同方股份在北京发起反起诉,要求清芯光电偿还6600余万元的巨额欠款,并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无疑,与韩方股东围绕清芯光电的纠纷影响到了同方股份LED项目的发展。无论如何,同方股份应对此做详细披露。

  信披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规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则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三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编辑:P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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