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LED全彩显示屏等物品采购询价公告
摘要: 根据姜政财[1998]115号《关于开展集中购置汽车等物品业务的通知》精神,对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汽车等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现需采购部分物品(详见询价清单),请认真阅读如下条款,按要求给予报价。
标题名称: 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LED全彩显示屏等物品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询2009008
公告日期: 2009年2月17日
截止日期: 2009年2月18日
招标机构:
省 市: 江苏省-泰州市
内 容: 根据姜政财[1998]115号《关于开展集中购置汽车等物品业务的通知》精神,对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汽车等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现需采购部分物品(详见询价清单),请认真阅读如下条款,按要求给予报价。
1、采购招标中心按合法经营、保证服务、物有所值、低价优先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对报价清单中所购物品确定一个 供应人或几个供应人。
2、报价人报价时应向采购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报价的2%,否则报价无效。物品供应人必须送货上门,含运输、安装调试、维保等一切费用。
3、报价人一旦被确定为供货人时,其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报价人不能按报价履行合同,保证金将被没收或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
4、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和报价函密封送达采购中心,并在信封背面注明询价函编号,外埠不能送达可在规定时点内传真,逾期报价采购中心一律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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