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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十月商业照明研讨会后感

2008-10-28 作者:曾国枝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10月25日参加了阿拉丁照明网举办的“光影空间——商场照明环境设计研讨会”。阿拉丁的记者要我对这次研讨会做一些点评,我想我作为一个年轻设计师,给大师们作点评有些过分吧。

  引子:http://www.alighting.cn/News/V17704_1.html

  10月25日参加了阿拉丁照明网举办的光影空间商场照明环境设计研讨会。

  阿拉丁的记者要我对这次研讨会做一些点评,我想我作为一个年轻设计师,给大师们作点评有些过分吧。

  我想我只能说:讲一些我对当天对话的一些感受罢了!

  台湾的照明大师施先生以不同的语言方式、先后秩序表明一些照明概念,更具人性化,易接受的照明观点,有条不紊、执着、智慧表现出施先生的风格,他的言语让我对照明设计行业产生一些新的认识,这天,我增长了一些对行业新的信心。

  然而我又为我的前途感到一些担忧。因为我活在中国,活在广州。这么多年来在广州坚持走照明灯光设计的路,然而与室内设计师合作的道路一直难以通畅。

  有些思想观念在广州的室内设计界的某些设计单位或设计师那里可能已经根深帝固了:

  第一: 广州没有好的灯光设计师够得上格和我配合,一副大师风度;

  第二:从我的设计费里的掏钱给灯光设计专业,太难,我收的设计费就这么多;

  第三: 推灯光设计师与业主,会向业主表明我室内设计师的不专业,不可能把灯光专业推给业主;

  对于以上三点,我只能用一句话说明现状:大家并不了解彼此。

  固步自封,骄傲自大等等成了室内设计大师们的一大特征,这让我想起了关云长,当他水淹七军后,在他的心里,哪有人才,全为鼠辈尔。

  灯光设计与室内设计的合作我认为:

  首先,室内设计师必须相信灯光设计师;

  其次,灯光设计师必须承但责任,不能让他在室内设计师的后面作技术支持,出了问题是灯光设计师的问题,与室内设计师无关,灯光效果的解释权是灯光设计师的,而不是室内设计师的。我们在谈判一个项目的时候,澳大利亚的设计师就说他们灯光设计不专业,要求甲方要找专业的灯光设计师。在与HBA的讨论中,他们说灯具的位置我们不管,由你们来定。这些是和所合作过的国内设计师难以做到的,他们非常担心够不够亮,有没有效果。

  在一个灯光设计师眼里,如果还一直担心够不够亮的问题,那他一定不是专业的灯光设计师。甲方如果执意要玩亮,我可以考虑,但不一定会完全接受。

  再者,在项目中,设计与控制,一直是设计师的两大部分工作,当设计出好的作品的时候,在后面的项目管理中造成大的改变,这个设计是不成功的,设计师在项目进行中失败了。在灯光方面,灯光设计师管理相关单位及甲方的时候,比室内设计师更为专业。这一点如果室内设计师还存在怀疑的话,将无法合作。

  有的室内设计师认为他的能力很强,无论什么专业的都是好的,我不怀疑,能者事事皆能,其实好的作品,往往要博取众家之想,再者一个灯光设计师在灯光方面一定会比室内设计师更加专业。一个人作一件作品,就如闭门造车,多一个设计师能提出多一些点子。

  大家都明白,设计这行当需要交流,需要受想行识,在灯光设计与室内设计的行当比较中,灯光设计更加容易接触到不同的信息,一者,项目工期更短,就是说在一定的时间比室内设计师能接触更多的项目,及更多的想法。灯光设计对于室内设计而说,对于国外的室内设计师,是合作,而后者是竞争。

  今天的讨论会非常成功,这是一种起步,让室内设计师重新认识灯光设计师,这种认识是好的。如果室内设计要从广州走出去,甚至走出国门,必须与国内不同专业的设计合作,这样才更具竟争力,在国外的设计师那里不显软弱,作出来的作品称得上一流,当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自已的优势中,我们要让自已的劣势项目得到不断的补充,这样才与国外的大师一拼,立于世界设计之林。

曾国枝 (专业灯光设计师)

曾国枝博客地址:
http://6785.blog.alight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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