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利战略研究,团结一致,迎战美国“337”调查
摘要: 2008年2月20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教授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指控全球30家企业在美生产和对美销售的发光二极管(LED)和激光产品侵犯其1项专利,要求ITC对被申请人启动“337调查”,并申请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我国广东和深圳共4家企业涉案。
联盟专利池工作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王国宏研究员就“337调查”涉及专利本身从技术方面给予解释,指出该专利是通过P型和N型掺杂制作PN结半导体器件的工艺过程及方法。从技术角度看,此专利申请时只针对了II-VI族半导体,而不针对GaN等III-V族半导体材料,这点在专利中各处均有明确说明,但是美方的起诉申请刻意避开了此项权利要求,而对权利要求附属的其他权利要求进行保护申诉。专利申诉要求保护的内容包括短波长GaN基LED、LD的蓝紫及UV波段相关产品及应用。即涉及GaN P型掺杂的都受到影响,而红、橙、黄色LED及LD(激光二极管)由于不使用GaN材料而不在保护之列。因此,从其专利申请的目的来说,此专利的权利要求集中在II-VI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体系,而目前半导体照明产品基本集中在III-V族半导体材料体系,如氮化物等,特别是纠纷中提到的短波长LEDs及LDs更是集中在GaN体系材料。从技术上说其专利对目前化合物半导体照明材料领域的产商不能构成实质威胁。
与会代表纷纷表态要重视此次事件,积极参与联合应诉,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的十位代表首先表示要出钱出力,共同解决巨额的诉讼费用,同时建议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牵头,组织募捐,想方设法解决巨额应诉的费用,并且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接下来参会企业纷纷发言,分析形势,一致认为美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利用“337调查”这一特有的法律频频对中国商品设置障碍,其真正目的不在于保护知识产权,而在于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主要做法是首先针对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口产品或者规模较小的企业提起调查申请,进而利用排除令限制我国相关行业所有企业对美出口。所以该事件并不仅关系到4家涉案公司,也是我们全行业的大事。此外,来自香港应科院的参会代表表示不能单纯从技术角度看此案,尽管涉案的是个别企业,但是必须积极面对,并建议可以联系台湾的企业,共同解决此事。从长远看,加强专利分析、建立专利池从而达到专利合理布局、共同应对等是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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