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利战略研究,团结一致,迎战美国“337”调查
摘要: 2008年2月20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教授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指控全球30家企业在美生产和对美销售的发光二极管(LED)和激光产品侵犯其1项专利,要求ITC对被申请人启动“337调查”,并申请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我国广东和深圳共4家企业涉案。
加强专利战略研究,团结一致,迎战美国“337”调查
——联盟“337调查”对策研讨会在常州召开
2008年2月20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教授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请,指控全球30家企业在美生产和对美销售的发光二极管(LED)和激光产品侵犯其1项专利,要求ITC对被申请人启动“337调查”,并申请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我国广东和深圳共4家企业涉案,2008年3月20日美国ITC正式立案。为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337调查”案件形势,摸清LED涉案企业应对工作情况,研讨集体应对“337调查”的措施,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3月18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关于“337调查”的对策会。来自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光协光电器件分会、显示屏分会、中国机电商会、专利律师、涉案企业等40余家单位的6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联盟秘书长吴玲女士主持会议。
吴玲秘书长首先介绍了“337调查”的背景、联盟已经开展的工作,以及商务部主持的会议情况。研讨会上,曾参与“337调查”诉讼的专利律师指出“337调查”与普通诉讼案件在实体法适用上基本相同,但无陪审团制度,救济措施不同,“337调查”排除令打击面更大。不同于反倾销的是“337调查”有明确的诉讼截止时间表,审理时间快,一般在12-18个月审结。如果诉讼过程中有第三方介入,参与涉案企业应诉活动,将会成为被调查对象。而且此次“337调查”案件中,业界知名的国际五大家未被列为诉讼对象(丰田合成、Osram、Lumileds已和Rothschild教授和解,Cree正在美国地方法院应诉),而主要是中下游企业,其背后的有何种利益关联性需要进一步了解。专利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不单纯是技术本身的问题,更多的是专利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专利是否能够依据其中一个专利保护要求并进行放大来要求权利保护;法院如何取证并做出判断;被告的多家公司的判决结果是否会相同,是否因为应诉积极性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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