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周某假冒荧光灯商标被判刑
摘要: 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有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这是中国进入WT0后该院审结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第一起刑事案件。本案中被告人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罚金10000元。
近日,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有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这是中国进入WT0后该院审结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第一起刑事案件。本案中被告人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周某在没有生产直管形荧光灯营业执照和加工委托书的情况下,在沭阳县官墩镇所某村租房生产直管形荧光灯。2006年2月20日,被沭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其现场查出标有“电工、中国驰名商标,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的直管形荧光灯成品100余支及该灯管内包装标识250个、半成品直管形荧光灯管37000支。被告人周某在其生产的直管形荧光灯商标上使用的“电工”牌商标是被国家工商总局已认定的驰名商标。2007年5月16日,被告人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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