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率先对用电大户进行补偿
摘要: 在全国用电都普遍紧张之时,浙江省率先实行有序用电补偿政策,长时期饱受拉闸限电之苦的电力用户,终于要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了。
在全国用电都普遍紧张之时,浙江省率先实行有序用电补偿政策,长时期饱受拉闸限电之苦的电力用户,终于要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了。
8日从浙江省物价局获悉:浙江省物价局、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工业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05年3月10日起,对浙江省“两部制”电力用户实行电费补偿政策(试行):电力用户可按最大需量计算,每少用一度电补0.042元。
据悉,由于供用电紧张而造成我省许多电力用户停工停产,对他们遭受的损失情况省政府非常关心,为了维护电力用户的合法利益,促进有序用电措施的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决定对承担有序用电任务的两部制电力用户试行电费补偿。电费补偿的范围:全省范围各行各业承担有序用电任务,被限停用电并装设负荷控制装置的两部制电力用户,根据限停用电负荷(或容量)和时间进行电费补偿。
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认定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高耗能用户,以及违反有序用电规定,不执行有序用电任务的用户,电费不得补偿。补偿方式:补偿政策要落实到户,每个电费结算月由供电部门根据规定计算出补偿金额,在当期应收电费中冲抵。(编辑:ZQY)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