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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招标公告(20150228)

2015-02-28 作者:道路照明频道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阿拉丁照明网道路照明频道最新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道路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宁德市薛令之路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薛令之路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20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宁德市薛令之路南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德市薛令之路南段建设工程,含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资金;

  2.2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东侨区开发区,北起富春东路,南至规划路;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费: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47.4125万元(含暂列金18万元)。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为14.2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的监理费计算依据: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2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实际结算以本项目经审核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近三年来,投标人至少完成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4)近五年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8)投标人没有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闽建[2013]9号)的规定。

  (9)企业法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2日(含节假日、双休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图纸每份售价300元,(自愿购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安路澳泰房地产5楼,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2982259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华侨农场一层,邮编:352100;

  电话:13178307267传真:0593-2818788;

  联系人:周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薛令之路南段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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