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含城市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的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灯具分类、以及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含城市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含城市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的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灯具分类、以及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含城市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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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1灯具 第1部分: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3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GB/T 7921-2008 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
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8595 一般照明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灯具的安装高度 luminaire mounting height
灯具的光中心至路面的垂直距离。符号为H。
3.2 灯具的安装间距 luminaire mounting spacing
沿道路的中心线测得的相邻两个灯具之间的距离。符号为S。
3.3 路面有效宽度 effective road width
用于道路照明设计的路面宽度,与道路的实际宽度、灯具的悬挑长度和灯具的布置方式有关。当灯具采用单侧或双侧(包括交错和相对)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其实际路宽减去一个或两个悬挑长度。当灯具在双幅路中间分车带上采用中心对称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就是道路实际宽度。
3.4 灯具效能 luminous efficacy of a luminaire
在规定的条件下,灯具发出的光通量除以灯具功率所得之商。
3.5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使用一定时期之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安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3.6 路面平均亮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luminance
按照CIE有关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亮度的平均值。 符号为Lav。
3.7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overal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路面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的比值。符号为UO 。
3.8 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 longitudina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同一条车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符号为UL 。
3.9 阈值增量 threshold increment
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比。
3.10 环境比 surround ratio
车行道外边带状区域内的平均水平照度与相邻的等宽度车行道上平均水平照度之比。符号为SR 。
注:带状区域的宽度取机动车道的半宽度和机动车道外侧无遮挡带状区域宽度两者之间的较小值,但不应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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