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之道路照明第4部分:照明效果测量方法
上传人:未知 上传时间: 2011-05-16 浏览次数: 340 |
注:来自周围的光可能包括来自商店窗户、广告信号、道路信号的光,车辆、其它照明装置、天空夜色、路边积雪反射的光等等。这种光照有时可以预防、掩盖、关闭,而有时可以用在关断道路照明装置时测得的基数进行校准。天空夜光的校准取决于天空云量不变时的状况。
如果是要测试来自道路照明装置无遮挡情况下的光照,则要选择无遮挡物的区域,以免产生阴影。检测报告中应当记录遮挡的情况,它包含树木、停靠的车辆或道路设施(见A.7)。
从移动车辆上的测量
照明装置的光学性能可从一部移动车辆上来测量。动态测量与静态测量的主要差异在于:
1)动态测量状况下,测试点较多;
2)动态测量状况下,观察者的位置和网格点的定位困难甚至无法符合EN 13201-3 中的要求。
为了得出有用的、可靠的结果,动态测量系统应当:
a)每一测试点有相同的座标(如路沿),并能使光学探头在高度、横向和纵向的距离方面保持一致;
b)减少车辆阴影、光反射、电噪音等各种因素对测量读数的影响;
c)遵从条款7和8中规定的要求来装备光学探头,从一部移动车辆上测量结果应当包括列于A.11中的信息。
5、非光学测量
概要
非光学测量的项目应该根据测量的用途来选择。如果测量的数据要与计算的数值相比较,非光学测量就必须详细。而如果测量是监视某装置的状态,则较少的非光学测量就已足够。
几何数据
照明装置的地理状况,包括装置的平面图、灯杆高度、灯杆间距。此外,与测试目的有关或可能情况下,灯具应用时的仰角、灯具的朝向、灯具的转动,都应当测试。
供电电压
测试开始时,灯杆上的电压都要测量。测试过程中,电气装置关键节点的电压应当连续测量和观察。因此,最好使用记录式伏特计。
温度
应当测量地面上1.0m高处的温度,每30分钟记录一次。
仪表
所有仪表应当校准。
注:仪表的质量保证会是标书或技术规范中的要求。
6、网格点和观察者定位
为了使测量数据与计算数值达到一致,测量时网格点位置和观察者的位置应当与用于计算时的相符。后者必须与EN 13201-3中给定的一致。这可能涉及取用大量的观察点,而限于时间和其它一些考虑就不实用。这种情况下,可取用较少的观察点,但会降低精确度。可以找出最大值和最小值,而不必在密布的网格里记录大批的数值。
7、照度测量
概要
照度测量应当使用适合测试用途的照度计。如果测量是用于监视所需,照度计就不必进行绝对值校准,但要考虑照度计因长期使用而老化的问题。
注1 照度计性能指南在CIE Publication 53:1982 和CIE Publication 69:1987中给出。
为了进行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的测量,需要有一个能测试平面照度的光度计探头。而为了进行半柱面照度或半球面照度的测量,需要专门设计的光度计探头。
注2 某点上半球面照度能用平面照度计依下述的方法测得:测量所有光源在该点的水平照度E水平,依次测量每只光源射向光度计探头表面的分量E1,于是收到垂直于被测光源表面的光,而排除了所有其余的光。半球面照度由下式得出:

式中Ek是第k只光源的贡献;Z是第1只光源至第n只光源贡献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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