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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文化”理念的产生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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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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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城市景观照明实践活动的指导理念,把赋予创意的照明灯光作品融入光环境的物质属性和深层的文化内涵,产生震撼人心的夜景意象,使城市景观照明摆脱了单纯借助手段的机械运用与模仿,脱离了单一照明的功能性目标,运用新光源、新灯具、新工艺、新技术、智能化控制等高新科技产品和现代节能措施与技能手段,把构景的光元素、光韵律、光生态、光意境、光绘画及照度、亮度、色温、视点、视角、点、线、面等综合因素有机结合起来,把握光影、明暗、主次、层次、轻重、整体、局部、比例、尺度、色彩搭配、协调统一,并贯穿于规划、创意、设计、施工、管理、维护的全过程,作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等受光载体,赋予其深刻内涵,达到了灯光与文化、功能与观瞻、艺术与科学、美观与特色的和谐统一,营造了城市景观照明灯光建设的精品,逼出光文化的生产力,回归光经济的本原,提升灯光建设的社会、环境、经济的综合效益。通过光的语言加以刻画与表现,充分展现地域特色,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夜景观意象。

  它作为边缘学科,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联盟的一次重大尝试。把城市景观照明灯光技术融入地域、文化、生态、绿色、哲学、历史、艺术、人文、民俗、社会学科领域的先进理念,导致跨学科,多学科新领域的综合,大跨度的交叉、深层次的渗透、高强度的融合,不断萌生理念的创新。 因此,光文化植根于城市景观照明灯光建设,城市景观照明灯光建设是这一理念产生的实践基础。

  四、城市景观照明融入光文化理念,必须反应城市个性特征

  光文化 理念的孕生是城市夜景照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城市夜景照明融入光文化理念,必须首先反应城市自己的个性特征。

  景观照明是否有自己的特色,关键在于把握好城市的整体形象的基本特征。每个城市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是不同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特定环境形成了一个城市的自然特色,构成了城市形象的基础,人为的建设活动又形成了城市形象的最活跃因素,其形象特征取决于城市的性质、规划布局和城市的主要功能。资源有可能会枯竭,唯有文化生生不息。城市文化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自然环境条件不同,千百年来的历史发展过程,赋予了它们独特的城市面貌,因而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其特有的文化特征和社会氛围。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都是我国的大城市,除了具有人多地广、交通发达、经济繁荣、在政治上和经济生活中有重要地位等这些共性外,彼此间城市形象、文化特征决不雷同,各自以其鲜明的城市文化而独立存在。北京作为历史名城,几百年作为国家政治中心,城市环境和文化面貌充满着首都、中心内涵;上海市由于具有独特的国际活动中心地位,必然弥漫强烈而震撼的金融、商业海派文化氛围;重庆市依山傍水,高低重叠,笼罩着山城文化气息;天津市地处环渤海湾地区,它的港口地位也铸就了热忱的内外交流,三江汇合处及海河沿岸六国租界古迹,九河下梢的商埠发展历史文化构成了自己的形象特征。

  因此,研究光文化,解析光文化,创建光文化,提高城市夜景观的文化品位,就要了解城市,熟读城市历史、地理、自然、风貌、人文、环境。梳理城市的轴线、肌理、天际线、边缘与入口、视野、道桥、中心景区、特色景区、滨水界面、夜景眺望点、标志性建筑、开放空间、节点、生态绿化、象征景观;解读城市的街道、公园绿地、建(构)筑物、历史古迹、公共艺术、导引系统、牌坊、广告、招牌等要素。只有这样,才能表现文化,突出特征,展现个性,不千篇一律,避免雷同。

  结束语:光文化厚重的内涵具有深邃的历史性、明显的地域性和明显的民族性;光文化广泛的外延也具有科学性、人文性、技术性、经济性。光文化力能派生光经济力、光精神力和光感染力。因此光文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综合效力。进一步挖掘 光文化 深奥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光文化 广搏的外延,应是我们长期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对光文化理念的研究我们还远没有完结,要在今后城市景观照明的科学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和应用光文化理念的道路。

  参考文献:

  《浅析光文化理念》 李占东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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