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注意到电子工程专栏以及部分转载自该专栏之相关网路媒体,报导“Philips Lumileds反击 晶元光电触‘冰山’”存在严重失实,该报导之内容早已于2009年9月达成和解协议,有混淆视听之嫌,请投资人审慎注意。本公司曾与2009年9月24日发布过重大讯息说明,再次重申如下:
飞利浦(NYSE:PHG, AEX: PHI)与晶电(TSE:2448)已于2009年9月24日宣布双方就该智慧财产权上之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飞利浦将其AlInGaP发光二极体之技术授权予晶电。依据和解协议,所有本诉及反诉均撤回。请有关发布、传播、转发、转载、相继推送的各家媒体和个人立即删除严重失实的新闻报道,同时晶元光电等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