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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赔日亚化320万元 亿光:对现有产品无影响,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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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作者: 来源:中国之光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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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法院判决来了!亿光及其经销商需赔偿日亚化320万元1月28日,日本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发布新闻稿宣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10日作出判决,认定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侵害日亚化所持有的中国第97196762.8号专利(即YAG专利)。该判决是针对日亚化于2016年3月向亿光中国所提起之诉讼的结果。

  1.北京法院判决来了!亿光及其经销商需赔偿日亚化320万元

  1月28日,日本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发布新闻稿宣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10日作出判决,认定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侵害日亚化所持有的中国第97196762.8号专利(即YAG专利)。该判决是针对日亚化于2016年3月向亿光中国所提起之诉讼的结果。

  2016年3月24日,日亚化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控诉亿光中国和北京都城亿光电子器件销售中心(亿光的授权经销商)侵害了日亚化的专利。

  2018年,在YAG专利有效性诉讼中,日亚化获得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胜诉判决,再次确认了YAG专利于中国的有效性。

  日亚化新闻稿指出,亿光中国为台湾LED制造商亿光(2393)的子公司,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亿光中国应向日亚化支付100万元的损害赔偿和25万元的合理诉讼费。据悉,100万元损害赔偿为中国专利法的最高法定赔偿额。

  另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经销商需向日亚化支付50万元的损害赔偿和20万元的合理诉讼费。所以,亿光中国和其经销商总共应支付给日亚化的总额为320万元。

  上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所作出的结果是和白光LED产品(型号为67-21UMC/S3031/TR8/LT、334-15/T1C1-4VXC-L(ES)、67-21S/KK2C-H6565M41N42936Z6/2T)相关的判决。(校对/Aki)

  2.亿光回应日亚化官司败诉 指该专利已期满失效对现有产品无影响

  LED厂日亚化与亿光专利持续缠讼,虽日亚化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亿光电子(中国)及其经销商侵害日亚化中国第97196762.8号专利(即「YAG专利」),合计应赔偿日亚化总金额人民币320万元。不过针对日亚化新闻稿,亿光同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亿光对于法院判决表示尊重,然而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并非最终判决,仍可上诉,亿光相信最终将得到有利的判决。

  亿光表示:“日亚化中国 YAG 专利 ZL97196762.8 已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期满失效,对本公司现有产品毫无影响。”

  亿光表示,公司中国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向中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控告深圳日亚化学有限公司(日亚化)以及其经销商恒炘源侵害亿光覆晶(flip-chip)专利技术,并要求法院针对侵权产品下达禁制令以及损害赔偿。亿光并强调,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确认该专利有效,驳回日亚化的专利无效请求。

  亿光表示,美国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于2018年10月1日认定日亚化美国YAG专利US 5,998,925与US 7,531,960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台湾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4月12日确认日亚化台湾YAG专利TW383508无效。上述案件胜诉事实不变。

  日亚化也曾于2018年12月17日于德国对亿光提起诉讼,指称亿光侵犯日亚化欧洲专利EP936682及EP2276080(德国专利DE69702929及DE69740795),亿光也表示,该两项专利业已期满失效,且无禁制令风险,为避免滥诉而造成法院资源浪费,因此决定撤回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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