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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外泄污染 LED厂璨圆光电受罚

2015-02-03 作者: 来源:中国LED在线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桃园保护局2日查获璨圆光电,因氨水贮槽的输送管道破裂,虽然氨水被阻挡于防溢堤内未外泄,但却散发氨气恶臭造成污染。环保局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1条规定告发,最高可罚处10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9.76万元)。

  桃园保护局2日查获璨圆光电,因氨水贮槽的输送管道破裂,虽然氨水被阻挡于防溢堤内未外泄,但却散发氨气恶臭造成污染。环保局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1条规定告发,最高可罚处10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9.76万元)。并责令厂方立即将废液回抽处理,且暂停该制程操作,限期厂方于三日内修复输送管道,逾期未改善按日连罚至改善为止,违规情节重大,不排除祭出勒令停工处分。

  桃园环保局指出,璨圆光电从事LED制造业,领有桃园县政府核发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前年10月才因未按操作许可内容操作,导致污染防制效能不佳,被环保局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定告发,裁处1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98万元)罚款。但却未检讨改善,善尽企业社会责任,这次再因设备保养不当,导致氨气外泄,污染空气品质,污染行径非常恶劣。

  环保局表示,厂方已将防溢堤的废液全部抽至槽车暂存,稽查人员也在厂区周界架设仪器持续监控氨气浓度,目前都在安全范围内,下风处的居民安全无虞,毋需恐慌。也再次提醒业者,应定期检查收集设备管道是否泄漏,如有破损应立即维修,以免违法受罚。

  环保局指出,针对遭稽查告发的工厂,环保局除限期改善,都会列入专案优先管制名单。再有违反相同法规事,即认定为重大污染案,将依法重罚,甚至不排除勒令停工和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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