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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光伏双反落地 台厂商首当其冲

2014-07-29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认为,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部分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倾销税率。

  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认为,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部分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倾销税率。

  来自中国大陆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只有天合光能的税率在30%以下,其余应诉公司的税率则被定为42.33%或58.87%,未应诉的公司税率被强制定在了165.04%;台湾地区的昱晶能源税率是27.59%,茂迪工业为44.18%,其他公司定为35.89%。而这无疑对2013年大陆及台湾地区创造近15亿美元的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较大打击。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台湾的“电池”公司被放在了这轮禁令中,这也是与2012年美国对华光伏第一轮“双反”制裁相比最不同的一点,会促使中国大陆的组件厂商蜂拥至马来西亚和韩国采购相关光伏产品。

  记者查询了美国当地网站后了解到,自中国大陆进口的光伏产品价值从2011年的31亿美元减少至2013年的14.5亿美元;而自台湾地区进口的光伏产品数量则从2011年的2.566亿美元攀升至2013年的6.568亿美元,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数额在增加,中国大陆则在减少。

  “大陆光伏产品对美减少的原因,是2012年末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做过制裁的关系。”国泰君安分析师侯文涛对记者说,当时反倾销税在18.32%至249.96%之间,反补贴税为14.78%至15.97%。而在第一次的“双反”中,中国大陆企业所生产的电池及组件是“双反”范围,部分厂商一方面在减少对美的出货量,一方面通过采购台湾当地的电池来规避政策,因而台湾的光伏产品出口美国的数量也就顺势增加了。

  而在这次的“双反”调查中,情况又有所不同。华澳信托分析师王润川表示,这次“双反”强调的是,如果硅片来自于中国大陆,而组件和电池在国外并出口至美国的话,不在“双反”范围内;而如果使用中国大陆的硅片、台湾的电池再返回到中国做成组件,出口美国就会被征税,简单说等于是把台湾电池厂商逼到了非常困难的处境中,最受影响的就是台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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