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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斗争再升级 吴长江与王冬雷争战走到最后?

2014-09-15 作者: 来源:中国经营报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之争,经历一个多月的演变,已经开始从内部资源争夺全面转入了司法诉讼层面。新一轮的争斗中,吴王进入文斗阶段,二者争战导致雷士照明面临再次的“鱼死网破”?

  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之争,经历一个多月的演变,已经开始从内部资源争夺全面转入了司法诉讼层面。

  9月11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在北京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声称已向香港和雷士照明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院,提起了对王冬雷及雷士照明非法决议无效的诉讼。同时,吴长江还指控王冬雷利用职权侵吞了德豪润达应该支付给吴长江的一亿多港元。9月10日,雷士照明也在北京召开了发布会,声称吴长江涉及1.73亿元违规抵押担保,控诉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等“三宗罪”。

  互控刑责争斗升级

  在9月10日的发布会上,雷士照明律师代表称,吴长江在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账户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

  据吴长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雷士照明(中国)为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及利息等主债权,提供金额共计人民币1.73亿元的保证金进行质押担保。这意味着一旦主债务人不能偿清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多达1.73亿元损失,而上述两家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本人。

  雷士照明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谈鹰表示,上述抵押担保,无论公司董事会还是财务部门此前均不知情。“这是吴长江在下属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时签署的合同,但从公司内部来讲,董事会和财务部门都将拒绝执行。”

  雷士照明的代理律师称,吴长江因此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三宗罪”。谈鹰称雷士照明正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吴长江在9月11日的媒体通气会上回应称,这是在“误导公众”。吴长江提供的材料称,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向雷士方面申请借资,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无极照明也以在建项目提供了反担保,该在建项目加上土地价值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这些贷款全部用于了“雷士总部大厦”,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同时,吴长江提供的材料还称,在德豪润达购买吴长江所持雷士照明股权过程中,至今仍有1亿多港元未收到。据吴长江委派的律师核对,该款项早已从德豪润达账上支出,“初步了解是被王冬雷鲸吞”,一经查实将提出刑事控告。

  “看来,吴长江和王冬雷为了夺取雷士照明的控制权,都不惜把对方‘往死里整’。”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重庆总部再成焦点

  吴长江在对担保的回应中提到了雷士照明重庆总部大厦项目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正是近两次雷士照明内斗过程中一直纠缠不清的问题。

  2011年,出于重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吴长江提出将雷士照明的总部搬到重庆,但被董事会否决。董事会当时只同意其在重庆成立销售公司,投资额度是2亿元。但重庆开出的条件是,必须投资10亿元,才能给予税收等诸多优惠政策。

  吴长江曾经为自己辩解:“政府说,你们买块地,建总部大楼也算投资。我不想违背董事会的规定,也想满足重庆的要求。如果整个事情说我有错,那就是错在我以为董事会不会再给8亿元了,就自行找了个第三方公司(即无极照明),投资8亿元在重庆建了总部大楼。”

  2011年11月,定位为销售公司的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2012年,吴长江将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并在春节后将营销、大项目部、品牌、市场、物流、采购等在内的部门共200多人搬到了重庆,开始了实质上的“迁都行动”。

  而且,这些都是在瞒着董事会的情况下进行的。阎焱[微博]曾经对此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你回家时发现家不见了,这就像你家人在没跟你商量的情况下搬走了。”

  而曾被当作雷士照明重庆总部的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也并非归属雷士照明直接控制。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雷士照明的两家全资子公司:世通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而据雷士照明今年7月14日的公告,这两家公司此前均只有吴长江一名董事。

  换句话说,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作为雷士照明的“孙公司”,此前一直处于吴长江的个人掌控之下。正是这种安排,导致了雷士照明董事会对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很难监管到位,以至于吴长江将仅具销售功能的重庆雷士实业变更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并行使总部职权,雷士照明董事会亦不知情。

  而在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主导建立惠州临时总部后,王冬雷方面也一再宣称所谓的“迁都”行为是为了绕开董事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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