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首发2106万股:首过21道风险?
摘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6 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4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2,10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8 号文核准。
7月22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比森)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106 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4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2,10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8 号文核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老股转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招股书显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核字[2014]004018 号《审阅报告》,对公司 2014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2014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9,276.68 万元,同比增长 48.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3.56 万元,同比增长 29.79%。根据目前订单情况和市场状况,公司预计 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同期增长 45%至 55%。2014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3 年同期增长 45%至 55%。2014 年以来,公司所处的 LED 全彩显示屏行业未出现明显迹象显示行业的景气指数已接近或处于顶峰,或已出现下滑趋势。2014 年 1-3 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增长态势。公司采购模式、规模、采购价格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订单执行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税收优惠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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