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照虚假陈述案昨开庭 佛山照明愿意和解
摘要: 纷扰近两年的佛山照明案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昨日早上9∶10,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31号审判法庭内,备受瞩目的佛山照明(0005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式开庭公审。
纷扰近两年的佛山照明案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昨日早上9∶10,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31号审判法庭内,备受瞩目的佛山照明(0005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式开庭公审。
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是一起涉及千余股民的集团诉讼,参与集团诉讼的股民人数之多,近年来罕见。据佛山照明2013年报显示,共收到3批起诉案,第1批涉及515人的诉讼,第2批672人和第三批116人,总人数共达1303人,索赔金额约为人民币1.83亿元及港币62.86万元。
此次开庭的则系第一批的515人,诉讼金额达6200万元。据悉,第二批及第三批案件正在管辖权异议裁决中,开庭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有和解意愿。佛山照明须在在一周内拿出和解方案。
事件回顾:
2012年11月5日中午,佛山照明公告了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局立案调查。
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披露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包括佛山照明公司和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分别被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受此消息影响,佛山照明股价出现“六连跌”。
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在7日表示,佛山照明股价从2010年年底开始一路下滑至2012年年底,期间大部分佛山照明股民受到较大的损失,这段时间也是佛山照明从信息披露违规开始至被揭露为止期间的整个股价的下跌反映,这说明股价的下跌与佛山照明信息披露违规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据介绍,佛山照明A股代码000541和粤照明B股代码200541同属此次可以索赔的证券范围,只要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含该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并且在2012年7月6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至今,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均在此次索赔范围内。
由于涉及投资者人数和金额都比较大,该案的立案一波三折。去年9月广州市中院受理了首批投资者上诉,佛山照明随后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佛山市中院审理,但最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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