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小学教室照明应配9盏以上40瓦荧光灯
摘要: 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灯具距离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等。
1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基地、沈河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获悉,全市全面执行“辽宁省中小学生近视防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今年开始的三年内,中小学将按照国家规定教学卫生的标准要求,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更为良好的视觉环境,不留“死角”。
近日,沈河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召开“预防近视眼工作培训会”指出,近视是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健康最突出的问题。辽宁省教育厅2010年的权威统计数字显示,全省中小学近视的患病率:7-12岁小学生为35.85%、13-15岁初中生为63.15%、16-18岁高中生达73.45%。
沈河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刘洁所长介绍,按照要求,学校要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式课桌椅。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灯具距离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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