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该如何发展LED产业
摘要: 中国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发布行业讯息,及时出台产业相关政策,正确引导企业发展,不能有误导企业,扰乱市场的政策出现。随着LED照明行业的风头正劲,当地政府雄心壮志的与国家半导体机构组织各种研讨会和联盟,希望借助半导体照明的东风打造出全球化的LED照明市场和企业集聚群。
台湾地区LED厂商意识到两岸LED产业竞争,已由生产要素的争夺,转变为供应链与市场的掌握,因此自2011年开始,将中国大陆的布局重心从产能的扩张,转趋关注于渠道与集团间战略合作。如光宝与晶电偕同大陆家电大厂康佳共同合资开设新厂、东贝强化与大陆面板大厂京东方与TCL的供应合作、宏齐与TCL合资于惠州设立LED封装厂、华兴与中国普天集团签订LED照明产品供应合作协议、亿光则与大陆彩电组装大厂冠捷和照明厂商上海亚明合资设厂等。
台日企业均认知到渠道与品牌是发展中国大陆LED照明市场发展关键,并分别采取自主发展与在地合作发展模式,但也面临不同的挑战。日本LED照明厂商,虽然拥有卓越技术与国际品牌优势,但面对地方政府或国营大型企业却难以施展。且中国专利权保护、财税制度、产品规范与等制度不完备,再加上历史文化因素,使得日本企业经营风险居高不下,难以放心地大举投入。台湾地区LED照明厂商,虽然有两岸同文同种与政治红利的优势,但浅碟型技术优势,难以承受技术外溢风险,并与中国大陆建立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
台日需要新的合作模式开拓中国大陆市场
中国台湾地区与日本企业在过去已有多项产业合作、互利互补的成功经验。面对中国大陆LED照明庞大商机与风险,台湾地区与日本LED照明产业应具备合作的利基与诱因。但实际上,无论是过去惯用的垂直分工合作关系或现在极力推展产品水平分工合作关系,面对中国大陆LED照明市场,台日厂商似乎难以找到合作立足点。
“渠道”与“品牌”是发展中国大陆LED照明市场必键成功要件,而这两要件都是台日企业目前经营中国大陆市场不足之处。因此,就算台日合作运用日本先端的技术,加上台湾优异的成本控制与应用技术能力,生产出市场需求“物美”与“价廉”的LED照明产品,在没有渠道与品牌助力下,要在中国大陆成功销售难度相当高。当双方合作对开拓中国市场帮助不大,日本企业对与中国台湾地区厂商合作意愿也不高。
台湾地区、日本双方合作可行性低,中国台湾地区、日本、中国大陆三方合作是可以尝试的新方向,善用台湾地区厂商制造能力与政策支持的优势,配合中国大陆厂商市场渠道与营销管道,共同发展市场,日本厂商则提供台湾厂商技术支持与产品创新,如同一家企业营销、制造与研发三个部门。不过这样的合作模式,厂商间的关系复杂,再加上台湾与中国尚未签订投资保障协议,操作难度高。
但目前仍有厂商已积极开展类似布局,使得中国台湾地区、日本、中国大陆三方合作共同开创LED照明市场的可能性出现曙光。此一联盟由日本丰田合成(ToyodaGoseiCo.)、台湾晶元光电(EpistarCo.)以及中国雷士照明(NVCCo.)与阳光照明(YankonCo.)所组成。其中日本的丰田合成扮演高阶磊晶技术的指导者,与台湾晶元光电合资设厂,进行高端技术开发与专利授权;台湾的晶元光电则扮演高质量LED生产者的角色,并发挥与中国下游厂商密切合作的供应关系,陆续签定战略协议,布局中国内需市场;而中国雷士照明与阳光照明则扮演品牌与渠道商的角色,在中国区域性照明市场中快速拓展市场地位。相信此种跨国间的企业紧密合作模式,应该会在东亚的LED照明产业中陆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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