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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子项目在北京召开

2011-12-01 作者: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公共机构照明节电改造融资机制试点活动实施及监督评估子项目是在PILELAMP项目的大框架下,积极利用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政府办公楼宇、商超/写字楼、宾馆/酒店、医院和高等院校、市政等领域)引入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照明节电改造项目。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PILELAMP)子项目——公共机构照明节电改造融资机制试点活动实施及监督评估项目”(以下简称子项目)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办、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由项目办吕方介绍了“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的重要意义、整体情况和项目内容,并对本子项目的实施提出了要求和期望。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副主任兼秘书长赵明介绍了PILELAMP在国际上和国内的重要性及子项目概况。会上还介绍了子项目实施方案,并听取了到会的十多家从事照明节能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展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PILELAMP)合作项目执行期为2009-2012年。项目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中国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的路线图和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中国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推广普及节能灯。项目总体效果是在项目结束后的10年间,实现累计节电1600-2160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75-2.37亿吨,以积极响应国际社会淘汰白炽灯的潮流,推动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发展。

  公共机构照明节电改造融资机制试点活动实施及监督评估子项目是在PILELAMP项目的大框架下,积极利用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政府办公楼宇、商超/写字楼、宾馆/酒店、医院和高等院校、市政等领域)引入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照明节电改造项目,积极促进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进程,为公共机构实施节电改造项目提供实践经验和详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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