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安徽)
摘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12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皖发改环资〔2010〕79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12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底前,完成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320万只的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统一招标确定下达我省的中标供货企业为:紧凑型节能灯—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130万只;杭州齐翔光电科技(黄山新联电器工业)有限公司120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只;高压钠灯—佛山电器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20万只(产品规格、型号、价格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具体举措,是节能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有效方式。为保证我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省节能减排监测信息中心承担具体的推广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推广工作计划、协调供货企业与各市及用户的对接等。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的推广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高效照明产品的供货和安装(各市推广任务量见附件2)。
省直有关单位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需求情况,由省节能减排监测信息中心负责衔接落实,用量大、安装工期早的用户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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