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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2009-12-20 作者:admin 来源:广东半导体照明工程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 浏览量: 网友评论: 0

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2009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即将受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的领域

  本通知所指省级科技计划主要是指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专项、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研条件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各单位请依照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查询网址:http://pro.gdstc.gov.cn/)。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外单位申报的,须与广东省内的单位联合申报,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东省内,参与联合申报的广东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

  (二)2009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四)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五)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六)申报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以及有关重点项目的,应对申报内容进行查新;申报滚动计划项目的,原则上要求省市区联动和部门联动,应提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资金配套投入证明或承诺;

  (七)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省部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三份送交我局科技管理科。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分两批进行动态申报,第一批申报指南即日起陆续发布,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第二批申报指南预计4月底发布,具体时间和申报要求另行通知。省部产学研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指南发布批次。

  请各镇街经发办(科技办)积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第一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至3月16日下午5点,书面材料待省科技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提交。

  联系人:邹伟英、叶志海、李森财

  地址:南海桂城天佑三路3号A座202

  联系电话:86334412。

  电子邮件:86334412@163.com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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