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25日聘黄冠雄为公司副总经理
摘要: 为加强公司照明产品生产业务的组织领导,佛山照明聘任黄冠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业务工作,任期两年。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08-0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0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8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生产业务的组织领导,经公司总经理刘醒明提议,聘任黄冠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业务工作,任期两年。其简历如下:
黄冠雄,男,佛山市人,原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72 年在广东省市头甘化厂工作,1977 年在佛山市煤炭公司,1979 年至今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83 年任车间主任,1993 年任南海务庄灯泡厂厂长。2002年7 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20 多年来一直在公司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有较丰富的管理生产工作经验。持有本公司股票已按规定锁定,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4 月25 日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