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LED业于美被控侵权案,团结和解节省亿元律师费
摘要: 据悉,多家台湾科技业者在2008年2月于美被控侵犯LED专利一案中,已有多家LED业者选择和解。
据悉,多家台湾科技业者在2008年2月于美被控侵犯LED专利一案中,已有多家LED业者选择和解。台湾经济部工业局表示,经济部与工研院成立的项目小组,协助多家LED业者採取联合资源分享模式,与原告进行和解,估计省下7成的律师费,未来将复制此模式协助其他产业。
光磊、光宝、亿光及今台电子等,2008年2月在美遭哥伦比亚大学退休教授萝特希尔得(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控告侵犯LED专利,向美国贸易调查委员会(ITC)提出337调查,相关台厂在工业局及工研院光电半导体产业协会成立的项目小组协助,委託专业法律事务所进行侵权诉讼与和解条件协议,多数厂商以和解节省金钱与时间成本。这项337调查案,共有使用LED专利上中下游台湾、外业者共34家被告。而台湾亿光、晶电等LED业者多数选择和解,较特别的是,有部份LED业者联合起来,共同委託律师、共用资源及证据,并共同分摊律师费,估计最多节省70%的律师费。光电半导体产业协会表示,在美国打诉讼,找一流的事务所,至少要准备5百万美元律师费,透过联合模式,跟厂商单打独斗相比,可节省50%到70%律师费。在和解金方面,若以侵权产品营收的2%到3%估计,每家业者付出和解金,大约在数十万到数百万元台币左右,相较于动輒上亿元的诉讼费用,促使台厂多选择和解。
台湾LED产业链完整,2000年起产量为全球第1名、产值全世界第2名。2007年全球LED产值为66.78亿美元,台湾LED产值达16.83亿美元,约占全球25.2%,也因此易成为专利权人提讼的标的。台湾工业局估计,2010年台湾LED产值将可达新台币28.59亿美元,潜力惊人,目前正辅导联兆及威力盟进行研发投入、扩厂及设备购置,促进投资额约2.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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